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公司每月社保没有买齐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吗

大家好,今天小编来为大家解答以下的问题,关于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公司每月社保没有买齐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吗这个很多人还不知道,现在让我们一起来看看吧!本文目录公司每月社保没有买齐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吗有签劳动合同公司辞退有补偿吗收到解除劳动合同的通知,并且已经签收,接下来要怎么做是继续上班到最后一天吗超过30年工龄,公司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该有什么赔偿,赔偿金怎么计算如果

大家好,今天小编来为大家解答以下的问题,关于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公司每月社保没有买齐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吗这个很多人还不知道,现在让我们一起来看看吧!

本文目录

  1. 公司每月社保没有买齐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吗
  2. 有签劳动合同公司辞退有补偿吗
  3. 收到解除劳动合同的通知,并且已经签收,接下来要怎么做是继续上班到最后一天吗
  4. 超过30年工龄,公司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该有什么赔偿,赔偿金怎么计算
  5. 如果是一年合同刚好到期了,说要辞退员工,不跟员工续签劳动合同了,公司需要赔偿吗
  6. 劳动合同期满,公司有权单方面辞退员工吗

公司每月社保没有买齐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吗

楼主问这个问题,首先得确认清楚,是公司没有给你买齐五险:即工伤,医疗,失业,生育,养老这五险,有一个或几个没买是吗?如果确认没买齐,依据劳动合同法第38条第二小条,用人单位未依法为劳动者购买社会保险,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并且取得经济赔偿金。还有一种情况,是没给你买足够的社会保险,这个要跟用人单位协商,因为每个地方社保都分几档,一般都是按最低档购买,当然如果你坚持按你的工资(你的工资高于购买标准)实际数额购买,公司不给你购买的话,你可以投诉到当地社保局,让社保局依法要求用人单位按你的实际工资购买,这个也是可以的,但如果你以这个解除劳动合同,那就没有经济赔偿了。

另外,由于每个地方对员工的五险一金要求标准不一样,大家都知道的,五险必须要购买,是企业的法定义务,没有任何借口或理由,哪怕用人单位与员工签了个人不愿意购买社保的承诺书,也是无效的。住房公积金,这一块现在中国实行的范围不是很大,很多地方没有要求一定要购买,但有的地方是必须购买的,如深圳,企业如果没有购买住房公积金,是违法的,员工可以要求企业购买,否则投诉到住房公积金管理处,企业还要面临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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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签劳动合同公司辞退有补偿吗

您好,首先要先弄清楚公司辞退的理由是什么,如果是按下面第46条的规定,解除的劳动合同,是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的,其他的情况,比如违反公司规章制度,也就是下面的第39条解除的劳动合同,是不需要支付补偿的。

以上是我的回答,希望能够帮助到您?

附上劳动合同法相关条件。

第三十九条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过失性辞退)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第四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三十六条协商解除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三十八条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第四十条无过失性辞退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第四十一条经济性裁员

有下列情形之一,需要裁减人员二十人以上或者裁减不足二十人但占企业职工总数百分之十以上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后,裁减人员方案经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可以裁减人员:

(一)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的;

(二)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的;

(三)企业转产、重大技术革新或者经营方式调整,经变更劳动合同后,仍需裁减人员的;

(四)其他因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经济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

裁减人员时,应当优先留用下列人员:

(一)与本单位订立较长期限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二)与本单位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三)家庭无其他就业人员,有需要扶养的老人或者未成年人的。用人单位依照本条第一款规定裁减人员,在六个月内重新招用人员的,应当通知被裁减的人员,并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招用被裁减的人员。

第四十四条劳动合同的终止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终止:

(一)劳动合同期满的;

(四)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的;

(五)用人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的;

第四十七条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收到解除劳动合同的通知,并且已经签收,接下来要怎么做是继续上班到最后一天吗

谢邀!

首先直观的回答下问题:收到通知签收后,到公司人事办理正常离职手续(包括但不限于解除劳动合同协议书、工作移交单、开具离职证明等),在协议最后工作日前进行工作交接,工作到协议书的最后工作日即可。

然后来说一下问题中没有说到,并且可能存在的一些问题。

一、关键词“收到”

“收到”即是公司提出的解除合同申请或通知,为什么说到公司申请呢?这里就涉及到解除合同的原因,如果公司依据《劳动合同法》第39、40、41条合法辞退,那么可以说是公司通知。如果公司辞退没有建立在合法的基础上,这个时候属于公司违反劳动合同的情况下可以理解为公司在向员工提出解除的申请,此时员工是占据主动权的,即可以要求赔偿金、补偿金等。

二、关键词“通知”

这里涉及到的一个问题是公司的通知与最后工作日是否有相隔30天。如果没有,那么公司需要支付一个月工资,即“代通知金”(非法律用语)。

三、关键词“签收”

这里要说明的一点,从字面上理解收到的通知应该是公司单方发给你的一份通知文件,签收仅代表知道了所通知的内容,但是不表示已经解除了劳动关系。所以前面说到还要签订《解除劳动合同协议书》。

四、关于违法辞退员工的补偿金与赔偿金

1.经济补偿金按当前公司工龄:

①每工作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在当前公司工作5年,则需补偿5个月的工资)

②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按一年计算。

③不满六个月,支付半个月的工资。

2.赔偿金

按经济补偿金标准的两倍支付赔偿金。

注:以上提到的工资为解除合同时,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每月根据绩效不一工资不同的需要注意)

有很多公司自认为懂法,然后乱扯一通就想辞退员工并且不支付补偿,大多数情况下员工对法律了解较少,可能被忽悠着就签了某些协议或者条款,或者被忽悠着自己写了离职单。所以自己一定要判断清楚自己的情况,不要被忽悠。

不管在工作或生活中,一定要善于用法律保护自己。

超过30年工龄,公司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该有什么赔偿,赔偿金怎么计算

你好,你的工龄超过30年,绝对的老员工级别了,现在你的公司违法解除劳动合同,按照《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公司应当按照经济补偿的双倍支付你赔偿金。至于具体支付你多少赔偿金,需要分情况进行论述。

由于你没有提供你现在的工资是多少,所以为了说明问题,我只能通过各种条件假设来进行解释,你只要结合你自己的实际工资套进去计算就可以知道自己到底能拿多少赔偿金。

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决定你最终能拿到多少赔偿金的关键因素就是你目前的工资与上年度当地社会平均工资的三倍是什么关系。确切的说,如果你现在的工资低于当地上年度社会平均工资三倍的话,那么你可以获得30个月的赔偿金。如果你现在的工资高于当地上年度社会平均工资三倍的话,那么你最多可以获得12个月的赔偿金。下面我将举例计算。

以宁波为例,目前宁波上年度的社会平均工资为5050元,那么社会平均工资三倍就应该为15150元。

假设你目前的税前工资为8500元,很显然,8500元是小于15150元的,也就是说你目前的工资低于当地社会平均工资三倍,所以你干了30年就应当获得30个月的经济补偿,即你的经济补偿金总额应该为30×8500=255000元。由于公司违法解除劳动合同,所以应该按照经济补偿的二倍支付你赔偿金,所以你最终获得的赔偿总金额为255000×2=510000元,也就是说你一共可以拿到51万的赔偿金。

另外一种情况,假设你目前的税前工资为18,200元,很显然18,200元大于15,150元,也就是说你目前的工资高于当地社会平均工资三倍,按照劳动合同法的规定,你最多只能获得12个月的经济补偿,即你的经济补偿金总额应该为15,150×12=181,800元。由于公司违法解除劳动合同,所以应该按照经济补偿的二倍支付的赔偿金,即你最终可以获得的赔偿金总额为181,800×2=363,600元,就是说你一共可以拿到36万多的赔偿金。

看到没,你目前的工资是高于当地社会平均工资三倍还是低于社会平均工资三倍,你最终拿到的赔偿金是不一样的。我上面只是以宁波为例举了个例子来计算的,你可以按照我上面的计算方法结合你的工资以及当地的社会平均工资来计算出你最终可以拿到多少赔偿金。

如果是一年合同刚好到期了,说要辞退员工,不跟员工续签劳动合同了,公司需要赔偿吗

题主,这个问题非常简单,需要赔偿一个月的经济补偿金。具体理由如下:

一、员工的离职方式决定了是否获得企业的补偿金

一般来说,员工离职的主要方式有如下四种:

1、辞职。即员工按照公司的人事管理规章制度和相关法律的要求,提前30天向企业递交辞职申请书,并做好相关交接工作,最后成功离职。这种情况下,员工是主动炒掉企业的,因此,企业不用给员工任何补偿金。

2、辞退。即企业主动炒掉员工后,需要向员工赔偿经济补偿金。相关规定是这样:如果提前30天辞退员工,赔偿金为N个月的工资;如果当场炒掉员工,要员工明天不再来企业上班,赔偿金为N+1个月的工资。

3、协商。即劳动合同到期之后,双方经协商一致之后,员工愿意不再来公司上班。这种情况下,企业也不用给员工经济补偿金。

4、自离。即员工不跟企业打招呼,或者不办理任何离职手续和做交接工作,就离开企业了。这种情况下,企业需要给员工上班期间的工资,但可能会扣其中的20%。因为员工离去并不做交接工作对企业造成了一定的损失。

二、法律的相关规定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六条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四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终止:

(一)劳动合同期满的。

(二)劳动者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

(三)劳动者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踪的。

(四)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的。

(五)用人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根据上面《劳动合同法》的几条规定,我们可以看出:

1、合同到期,属于劳动合同期满,用人单位和劳动者都有选择是否续签的权利。如果用人单位并没有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的,比如,降薪,加大工作量等,而劳动者自己提出来不再续签,那企业就不用赔偿员工任何经济补偿金了。

2、合同到期,用人单位和劳动者不再续签劳动合同,不存在着谁炒掉谁的说法,只存在着谁不愿意继续合作下去的说法。

3、既然用人单位不愿意继续合作下去了,而员工还想继续在公司上班,那用人单位必须赔偿员工的经济补偿金。赔偿金的算法是N,即企业需要补偿员工一个月的工资。

劳动合同期满,公司有权单方面辞退员工吗

合同期满,公司当然是有权利辞退员工的了,当然,这个辞退不是一句话的事情,还要搭上一笔钱。

一般来讲,劳动合同期满,说明你与公司签订的是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这是有合同履行期的。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不存在这一问题。而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到期,也分两种情况的。

第一种,你在公司上班满了十年了。如果你在这家公司工作已经满了十年了,那么如果你提出续签劳动合同的话,公司是要和你续签的,而且还要和你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这时如果公司不同意与你续签,那么属于违法终止劳动合同。对于这种情况,你是可以要求公司给你支付赔偿金的。

第二种,,你在公司上班没有满十年。如果你在这家公司工作未满十年,劳动合同到期了,公司是可以不与你续签的,但是要支付你一笔解除劳动合同的补偿金,具体以你工作年限为准,一年一个月的工资,不满半年算半个月,满半年不满一年算一个月。

当然,如果你还存在其他的一些单位不能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况那就是另一回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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