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东方新报》8月14日文章,原题:中国繁华街道上追赶年轻女性的“街拍”盛行,转卖照片或涉嫌违法三里屯是北京的潮流中心。在那里,随处可见男性“摄影师们”拿着“长枪短炮”拍摄路上的年轻女性。一名60多岁的男性表示:“退休后很闲,所以就出来拍拍穿着时尚的美女。99%的女性不会讨厌(我们拍她),甚至有些人会对镜头挥手。
日本《东方新报》8月14日文章,原题:中国繁华街道上追赶年轻女性的“街拍”盛行,转卖照片或涉嫌违法
三里屯是北京的潮流中心。在那里,随处可见男性“摄影师们”拿着“长枪短炮”拍摄路上的年轻女性。一名60多岁的男性表示:“退休后很闲,所以就出来拍拍穿着时尚的美女。99%的女性不会讨厌(我们拍她),甚至有些人会对镜头挥手。”
在上海安福路和成都太古里等地,这样的街拍也很盛行。“摄影师们”表示,自己并非偷拍衣服里面,“如果对方不喜欢,我就删了,这没什么”。但是,在一些社交平台上有不少账号发布大量街拍照片,还将照片分为“丰满”“超短裙”等类型,试图吸引很多粉丝。在评论区,有不少女性吐槽,比如“别这样拍照,太烦人了!”另外,还有专门销售“街拍照片合集”的网站,有些网站仅需5元便可买下数千张照片。
长期代理肖像权侵权案件的黄群辉律师表示,除非有新闻报道目的等合理理由,否则未经本人同意就公开其照片的行为,属于侵犯民法中的肖像权和隐私权。中国政法大学刑事司法学院副教授谢澍表示,如果拍摄行为还涉及“以牟利为目的”,可能构成传播淫秽物品罪。即便没有“以牟利为目的”也不涉及传播情节严重的,偷拍行为依然可能构成强制猥亵罪。
2019年,成都太古里禁止以商业为目的的街拍,但至今街拍的身影仍随处可见。如果摄影师表明自己只是因为兴趣在拍摄街道风景,就不会被驱赶。此外如果用长焦镜头拍摄,一些被拍摄的女性也不会发现。有的人希望相关部门能够早日完善法律,加强惩戒性质恶劣的街拍,也有越来越多的人更希望销售街拍照片的行为能够早日被消灭。(严格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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