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到offer(收到offer不入职算不算违约)

接到offer多长时间有效?在入职申请后,如果你收到了offer,说明你已经被法人单位、企业公司正式录取,这时的offer常译作录取通知书。收到offer,理论上讲是不应该被拒绝而毁约的,如果出现了此情况,offer的寄出单位和有权人将为此而

接到offer多长时间有效?

在入职申请后,如果你收到了offer,说明你已经被法人单位、企业公司正式录取,这时的offer 常译作录取通知书。

收到offer,理论上讲是不应该被拒绝而毁约的,如果出现了此情况,offer的寄出单位和有权人将为此而付出代价,因为其行为既不合理又不合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规定:受要约人有理由认为要约是不可撤销的,并已经为履行合同作了准备工作的,要约不得撤销。应聘者为了实现订立劳动合同的目的,已经辞去了原先的职务,即已经为履行劳动合同作了准备工作,这份要约公司已经不能撤销。如果要撤销,必须承担由此给应聘者带来的损失。这就是offer在入职合同中的法律底线!

收到 offer 是什么 意思

不合法,用人单位应承担赔偿损失的责任!

根据《劳动法》《民法典》的合同编等相关法律规定,结合办理劳动纠纷案件的实务经验,分析建议如下:

第一,用人单位向应聘者发出offer,双方已对录用入职事宜达成一致,也就是成立了一种合同关系,对双方都有约束力。用人单位在向不特定的人员发出招聘广告,是法律上的要约邀请,当劳动者表达应聘意愿,这是要约,在用人单位向应聘者发出offer时,这是对应聘者的要约的承诺,承诺到达后合同关系成立生效,对双方都有法律约束力。

第二,用人单位在给应聘者发出offer以后,又无故拒绝录用,构成违约应承担违约赔偿责任。通过上述分析我们不难看出,用人单位与应聘者就招聘录用事宜,双方已达成了一致形成了合同关系,一方不履行就构成违约,违约方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应该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第三,用人单位发出offer拒绝录用,将要给应聘者赔偿哪些损失?实务中有些用人单位由于种种原因,在发出offer后,又不能按时录用应聘者按期到岗上班,这时候对应聘者这些损失应该承担赔偿责任,譬如交通费、合理时段的失业期间的工资损失等,招聘单位应该给予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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