兵民(兵民合一是什么制度)

宋朝时期,经略府是做什么的经略是北宋军职“经略安抚制置使”的简称。北宋的“经略”不仅仅是“掌管边疆军民大事”的官儿,而是设在全国各路长官兵民之政的长官。特别是北宋末期,此时的路分得很多,各路都选派官品高、忠于皇室而有干略的人充任经略安抚大使。这个官很难用后来的官职比况,

宋朝时期,经略府是做什么的

经略是北宋军职“经略安抚制置使”的简称。北宋的“经略”不仅仅是“掌管边疆军民大事”的官儿,而是设在全国各路长官兵民之政的长官。特别是北宋末期,此时的路分得很多,各路都选派官品高、忠于皇室而有干略的人充任经略安抚大使。这个官很难用后来的官职比况,因为它颇具特色:它既主管一路数州的兵民之政,又无权过问本路的财赋、刑狱、漕运、仓储、学事等事,这种互相掣肘的官吏制度,虽然避免了武人拥兵割据,却又造成了推诿扯皮,以至尾大不掉,终于被金人的铁蹄踢到了淮河以南。经略安抚使只是设在边疆,内地设的是安抚使

总体来说,经略安抚使他们只有管兵而没有发兵的权力,又要受其他官吏的监察和制约,但一般都兼任所驻州府的最高长官。类似于唐朝的节度使,权利却小了很多。

宋朝时期通判主要负责什么事?

通判是“通判州事”或“知事通判”的省称。宋初,为了加强对地方官的监察和控制,防止知州职权过重,专擅作大,宋太祖创设“通判”一职。通判由皇帝直接委派,辅佐郡政,可视为知州副职,但有直接向皇帝报告的权力。知州向下属发布的命令必须要通判一起署名方能生效,通判之名,也因上下公文均与知州联署之故。通判的差选,初由朝廷选京官任职,后改由转运使、制置使及提举司等监司奏辟。通判之掌除监州外,凡兵民、钱谷、户口、赋役、狱讼听断之事,皆可裁决,但须与知州通签文书施行。通判是兼行政与监察于一身的中央官吏。南宋,通判更可以直接向皇帝奏报州郡内的包括州郡官、县官在内的一切官员的情况,又见通判的兼有监察官性质。而通判级别则多数仅为从八品,与权知军、州事的二、三品相差悬殊,亦为大小相制之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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